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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定为重要文化财产。
大师在弘仁10年(819年)向镇守高野山的天野社地主神劝请。社殿为三重,一宫为丹生明神,二宫为高野明神,三宫为十二王子及百二十伴神。丹生、高野明神社的构造形式为春日造,总社称为三间社流见世棚造,两个皆为桧皮葺的屋顶。现在的社殿在文禄三年(1594年)再建。
和歌山县伊都郡高野町高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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