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样本
1、 签证号码:发行签证的编号
2、 滞留资格:在韩停留目的
3、 滞留期间:从入境之日起可以在韩国滞留的期限
4、 种类:签证的种类,如:单次签证、两次、多次签证(S:单次签证;M:多次签证)
5、 签发日期:签证的签发日期
6、 有效期限:签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方可进入韩国,超过则为无效签证。)
7、 签发地点:签证发放地的信息
签证种类
单次签证:一般观光(C-3-9)
两次签证:短期访问(A1~A3,C1~C4)、团体旅游(C-3-2)
多次签证:共同、短期一般(C-3-1)
签证费用及有效期
签证材料
单次签证:一般观光(C-3-9)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团体旅游:具体事宜请咨询大使馆指定旅行社
以观光为目的短期停留韩国者,在以下的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任选一种即可:
1.最近六个月内的信用卡对账单原件
2.最近六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3.近六个月内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需由银行签发)
以下人员可免交经济能力证明:
1.小学、中学生(提交在学证明)
2.大学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电子认证材料
3.具备多次签证申请资格者(提交各类多次签证所需材料)
4.通过优秀旅行社代办的人员(请参考优秀旅行社名单)
5.在华的第三国人
注:韩国个人旅游签证需要通过有资质的旅行社代为办理,不接受个人递签。
两次签证:团体旅游(C-3-2)
同一个团体游客拟再次访问韩国时(如,韩国—日本-韩国)所需材料同团体旅游签证所需材料一致。
签发对象类别及签证材料
以下城市的居民可以办理多次往返签证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厦门、天津、南京、杭州、宁波、武汉、长沙、青岛
其中户籍在以下区域,不包括在内
1.天津市6区:(静海区, 宁河区, 宝坻区, 蓟州区,武清区, 滨海新区)
2.武汉市4区:(黄陂区, 蔡甸区, 汉南区, 新洲区)
3.长沙市1区: (望城区及其他县城除外)
4.青岛市4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签证流程
韩国驻中国各领事馆信息
韩国驻北京领事处
领事区域: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四藏自治区,宁夏自治区。
领馆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亮马河南路14号
主页:http://www.koreanembassy.cn/
电话:(010)6532-6774,6775
韩国驻青岛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山东省
领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8号
电话:(0532)897-6001,6002,6003
韩国驻上海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领馆地址:上海市万山路60号
主页:http://chn-shanghai.mofa.go.kr/
电话:(021)6295-5000
韩国驻广州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领馆地址:广东省天河区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西塔18楼
主页:http://chn-guangzhou.mofat.go.kr/languages/as/chn-guangzhou/main/index.jsp
电话:(020)3887-0555
韩国驻沈阳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领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明哲大厦 13/14层
主页:http://chn-shenyang.mofat.go.kr/languages/as/chn-shenyang/main/index.jsp
电话:(024)2385-7820,7651
韩国驻成都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领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6号天府绿洲19层
主页:http://chn-chengdu.mofat.go.kr/languages/as/chn-chengdu/main/index.jsp
电话:(028)8616-5800
韩国驻西安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领馆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9层
主页:http://chn-xian.mofat.go.kr/eng/as/chn-xian/main/index.jsp
电话:(029)8835-1001
韩国驻武汉总领使馆
领事区域: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领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4楼
主页:http://chn-wuhan.mofat.go.kr
电话:(027)8556-1085
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邀请事由书)
邀请函应记载邀请人及被邀请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邀请事由(目的)、邀请时间、在韩停留期间遵守韩国有关法令等内容,并签字•盖章 (邀请函无需公证)。亲戚访问,请参考网站http://chn.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main/index.jsp「领事/签证业务-表格样式下载」内容
二、事业者登录证明、纳税事实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政府机关出具的材料
上述材料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事业者登录证明及纳税事实证明由韩国国税厅Hometax或是税务所签发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
1.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在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获发后还需办理公证处的公证和外事办公室的认证(自2013年5月13日起实行)
2.申请长期签证的人员,须提交由大使馆指定医院签发的肺结核检测证明(2016年3月2日起实行)
3.留学(D-2)、语言研修(D-4)签证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
四、护照剩余有效期
1.从申请签证之日算起,签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超过六个月以上
2.(例外情况)却因亲属死亡等事由需紧急赴韩,同时可在护照剩余有效期内回国时,可以申请签证(需提交承若书)从2014年11月3号起施行。
入境
必备资料:
1、入境申请书:限未持有韩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身份证的所有外国人填写。
2、游客携带物品申报单:一人1份,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出行的旅客可以统一填写1份。
3、检疫报告:入国前曾在霍乱、黄热病、鼠疫等感染地区逗留过的旅客及乘务员填写。
入境手续:
1、入境检查:持护照、机票、海关申报单(正在实行“携带物品口头化”申报制度。除了购买400美元以上物品的游客以外,都可以不填申报单。)、出入境申请表,在入境检查处接受检查。
2、领取行李:到电光指示板上核实自己的行李领取台的号码后,到地上1层(行李领取处)领取行李。请带好托运行李的收据,为了以免遗失。大件行李领取处在第5号和6号、17号领取台之间。
3、海关检查:没有要申报物品时沿绿色线、有要申报物品时沿红色线排队即可。
入境注意事项:
1、有关携带现金的限制:进入韩国时,可以随身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以下的现金,如若数额超过1万美元,则须向海关人员申报。离开韩国时,非居住旅客必须在得到韩国银行或海关的许可的情况下,方可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或韩币(包括旅行支票和银行支票)出境。但在入境时已经申报的金额不需再次申报。根据外汇买卖法的规定,违反者将得到相应的处罚。
2、禁止携带入境物品:影响国家安全物品、淫秽物品及对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书籍、出版物、磁带、录像带,以及伪币、伪造证券等。枪支弹药, 火药等武器类、毒品等荮物类、无线装备(无线通讯机, 接收机等)、商业目的文物。
出境
出境手续:
1、搭乘手续:先在要搭乘的航空公司柜台办理手续并获取登机牌。在这里出示护照、机票、安排好座位并托运行李。把大件行李(长90厘米、高75厘米、宽45厘米、重50公斤以上)托运时,如果您的行李超重,需要另外支付附加费后,在登记座位D和J后面托运。
2、出境:办理手续后,持登机卡、行李牌、机场建设税单。通过国际航线。
3、海关:携带贵重物品时,应出境前领取海关申报单。
4、保安检查:检查禁止物品。
5、出境检查:出境检查时,出示护照、登记卡、出境申报单。
6、候机:要起飞30分钟前搭乘飞机。
出境注意事项:
超出有效滞留期间而出国的外国人,必须到出入境管理商务所,经过出国手续方可出境。持有外国人注册证者如果要永久性出境,需在出境审查时要交还外国人注册证。如外国人在出境时为交换外国人注册证,按照大韩民国出入境管理法第37条处以罚款。在外国人注册证有效期未满时,出境后还要再入境的话,请先在出境时办理好在入境手续,以保可以顺利再入境。
海关
海关的入境检查一般分为无申报通道和申报通道(即绿色通道与红色通道),如果旅客所持现金的面值不超过1万美元、携带的物品总价值不超过600美元,(其中限定酒1000毫升以下、香烟200只以下、香水2盎司以下),并且没有携带包括毒药、枪炮、火药、动植物、伪造货币或证券、仿冒品、无线电机用品、肉类制品等被禁止出入境的物品,则可走绿色通道。如携带贵重物品或违禁物品出境,必须要填写“携带出境物品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