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子签证(E VISA)
马来西亚的电子签证系统将分三个阶段推行,首阶段只供居住在中国大陆的游客申请;紧随其后的第二阶段,开放予居住在中国大陆之外的中国公民;最终实现向印度、缅甸、尼泊尔和斯里兰卡等其它一些国家的扩展。游客只需要在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要求的文件信息,24 小时之内即可得到批复。若成功申请 E VISA,游客在网站上打印 E VISA 后即可赴马旅游。
2.免签政策(ENTRI)
本次专门针对中国大陆游客赴马旅游推出的免签政策称为 ENTRI(Electronic Travel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电子旅游注册信息),是记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者的登记和资料的控制系统。申请者在申请成功之后可立即打印,极大方便了自由行游客“说走就走的”需求。
电子签 E VISA
签证费用:25美金
签证有效期:180天内有效,停留不得超过30天,单次入境
签证材料
1.护照 (有效期至少为9个月)
2.近期护照证件照(要上载)
3.确认往返机票单,酒店订单信息
签证流程
1.申请网址Website www.windowmalaysia.my/eVisa或者https://www.windowmalaysia.my/evisa/evisa.jsp
2.用户名注册。这个是获取通知和登陆的凭证
注册后的话。网站会发一封确认邮件到你的邮箱,你通过邮件的链接激活用户名。这样你就可以通过激活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马来西亚官网的申请窗口。点击激活后,页面自动转到登录页 面,并通知你激活已经成功
3.护照资料填写
通过用户名验证后,我们就可以登陆进行护照信息的填写了。
登陆网站https://www.windowmalaysia.my/evisa/vlno_login.jsp
登陆完成后,点击左边的马上申请,填写以下资料:上传照片、护照、机票、住宿证明等文件,再进一步完善申请者个人信息(可以慢慢填写好自己相关资料,并认真对好,一旦支付完毕 ,没有修改的过程,必须清 楚自己资料)
4.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有多种,支付完毕后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等待几秒钟,页面自动会提示你支付成功的信息。
5.工作日24小时内审核出证,出证后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即可
免签 电子旅游注册信息 ENTRI
(仅限中国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往返)
签证费用:20美金
签证有效期:签证有效期3个月,不得超过15天,不可延期
签证材料
1.护照 (有效期至少为9个月)
2.近期护照证件照(要上载)
3.确认往返机票单,酒店订单信息
签证流程
1.网站帐号注册(可在下次申请时使用同一注册帐号)
https://www.windowmalaysia.my/evisa/welcome.jsp
2.免签证计划申请(申请好网站账号后可选择EVISA签证和ENTRI免签计划,建议通过电脑端申请)
3.登入成功后可以根据需求选择免签证计划(ENTRI),登陆完成后,点击右边的马上申请,填写以下资料:上传照片、护照、机票、住宿证明等文件,再进一步完善申请者个人信息(可以慢 慢填写好自己相关资料,并认真对好,一旦支付完毕,没有修改的过程,必须清楚自己资料)
4.检查内容后提交,支付完成后,可以即可打印,(入境时一定要携带)有效期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只可通过以下指定的入境点进入
1)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1 及 KLIA2)
2)槟城国际机场
3)新山国际机场
4)兰卡威国际机场
5)哥打京那巴鲁国际机场
6)古晋国际机场
特别提醒
1.E VISA 与 ENTRI 仅限游客赴马旅游申请,旅行团领队、商务、工作、教育等其他目的性质的访问,仍需要到签证中心申请相关签证
2.E VISA与ENTRI均仅限单次入境
3.持 E VISA与ENTRI的申请者不可同时申请其他任何签证
4.每个用户名每次最多可替5本护照申请电子签证或免签
5.申请者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或信息
6.一切要求以网站 www.windowmalaysia.my 具体要求为准
7. ENTRI有效期2016年3月1号到2016年12月31号
1、通关时,机场移民局会视情检验旅客携带现金数额是否足以支付在马期间的费用开支。对此,马方无具体数额限定,但据了解,其基本参考标准至少为1500 马币(约合500 美元)。这是马方结合其生活消费水平内部设定的“标准”。特别提醒赞助方为马公民或企业的访马人员,为防患未然,仍需携带足够数量的现金备查。持个人旅游签证的游客入境马来西亚需要随身携带4000RMB 或等值现金。
2、机场当局对中国游客(散客)尤其是30 岁以下妇女入境审查比较严格,如发现当事人短期内频繁来马,该人将被拒绝入境。另,由西马去东马需持用护照。马移民局有权拒绝有犯罪记录、无经济能力及谎报来马目的的外国人入境。
3、外国游客随身携带的生活必须日常用品;总价值不超过250 美元/人的货物(乘务员所带货物总价值不超过50美元/人)( 包括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00克烟叶;1 升含酒精饮料;适量的香水)享受免税待遇,外国游客自用的照相机、摄像机、卡带式录音机、望远镜、运动器械、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它类似设备需申报,离境时须带回。
4、马来西亚海关规定,入境人员携带需缴税的个人用品,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额为实际物品价格的30%,出境时,凭票据退还保证金。
海关
1、携带10,000 美元或以上(马币34,000 或以上)入境或出境马来西亚的游客,必须填写海关22 号表格(Customs No.22)向海关申报。这数额包括现金、钱币、银行汇票、支票和旅行支票。游客可以在入境和出境处的海关检查站索取表格。这是为了杜绝海外洗黑钱活动而采取的国际措施。如对你造成任何不便,请多多见谅。
2、入境前,访客必须申报所有需纳税或违禁的物品。海关根据需要有权要求旅客打开行李物品进行检验。在东、西马间旅行不征收关税。
3、根据1996 年关税法, 纳税额是以物品实价(或估价)的30% 征收。免征税物品如:自来水笔、打火机、书籍、报刊杂志、香水、化妆品(不包括扑粉)、便携式收音机、手表、照相机、录像机、电脑、渔具、球类 (除了高尔夫球)、各种音乐器材(除了钢琴) 等。
4、游客也必须申报所携带的农作物产品。海关须对物件进行检验以确保不含对本地生态有威胁的害虫和菌类。
5、根据1988 年海关法第19 条, 外籍访客如能满足下列条件,可享受若干商品免纳关税待遇:
a. 有关物品是由访客随身或放在行李中携带;
b. 有关物品是日常使用的私用物品;
c. 访客需向海关官员表明他并非马来西亚居民,并打算访问马来西亚不少于72 小时;
6、以下这些项目进入马来西亚无需缴付关税 ( 访客不能将有关优惠配额转赠他人使用):200 支香烟 / 50 支雪茄 / 二百二十五克烟草。不超过一公升的酒类。化妆品、香水、香(浴)皂和牙膏 (不超过价值马币200 林吉特)。礼物和纪念品价值总额不超过马币200 林吉特(货物从兰卡威和纳闽岛带入除外,最多允许值马币500 林吉特)。共值马币75 林吉特的可课税食品。最多三件新的衣服,一双新鞋。用于个人护理和卫生用途的便携式电动商品(每种不超过1 件)。
7、外观似真枪的玩具枪是被禁止带入境的。危险武器(如武士刀)、烟花类(如鞭炮)。色情刊物和盗版光碟也是违禁品。
8、走私毒品在马来西亚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携带或进行毒品交易者可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