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舌尔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2013年6月26日生效。
根据协定,中国公民入境或者过境塞舌尔,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中国公民入境塞时应提供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护照、往返机票、经确认的酒店订单、邀请函等;· 中国公民入境塞后,如需停留超过30天,应按照塞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赴塞学习、工作、定居的申请人应在入境后向塞移民局申请办理学习许可、工作许可等。
【特别提醒】 中国边防海关要求因私来塞中国公民须持邀请函或者通过旅行社统一安排。
中国驻塞舌尔大使馆
地址:PO BOX 680,ST.LOUIS MAHE,SEYCHELLES
电话:+248-671700 +248-713988
传真:+248-671730
塞舌尔海关对入境游客随身携带商品价值上限做出规定:个人使用物品免税;为商业目的而随身携带的物品,成人每人不超过5000卢比(约2500元人民币),18岁以下每人不超过3000卢比(约1500元人民币)的,不征税,超出此价值的,应主动申报纳税。塞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毒品、种子和动植物入出境。逗留期超过18天者,入境时可携带香水200毫升、香烟200支、烟草250克、酒精饮料1.5升。海椰子是塞舌尔的特有物种,被视为国宝,属于限制携带物品。携带海椰子出境时,须持有购买时塞有关部门颁发的编号和许可证。塞海关鼓励进口商品走货运途径,随身携带有需纳税商品、限制品或禁品的旅客应走红色通道。不主动申报、携带限制或禁止携带物品属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罚款,没收甚至刑事处罚。塞对入境随身携带现金无明确规定,详情请致电塞海关:4293737,或写邮件至:http://commissioner@src.gov.sc
对于从疟疾、黄热病、痢疾等非洲大陆常见病国家来塞,一律要求出示《国际旅行健康证明》及《国际预防接种证明》,否则机场入境处将拒绝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