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须知:
依据克罗地亚政府的决定,从2014年7月22日起至克罗地亚共和国正式成为申根成员国之日,持有以下文件的外国人进入或180天之内在克罗地亚共和国领土停留不超过90天,均不需要克罗地亚签证:
1.所有申根成员国持有有效的两次或是多次入境申根签证。
2.为旅行文件持有者签发的两次或多次入境的限制有效领土的签证(有限地区签证),旅行文件不被一个或几个申根国家承认,但不是所有申根国家。可进入承认旅行文件的国家领土。
3.任意申根成员国签发的三个月以上的长期居留签证。
4.任意申根成员国签发的居留许可。
5.保加利亚签署的两次或多次国家签证及永久居住证,请参照附件一中的决议No 565/2014/EU.塞浦路斯签署的两次或多次国家签证及永久居住证,请参照附件三中的决议No 565/2014/EU;罗马尼亚签署的两次或多次国家签证及永久居住证,请参照附件四中的决议No 565/2014/EU;在克罗地亚过境,不需要过境签证(每半年不超过90天).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申请人须填写并签字,未成年人由双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并签字http://www.mvep.hr/en/consular-information/visas/forms/visa-application/签证申请表也可以在线填写 https://crovisa.mvep.hr/.
2.护照:须在离开克罗地亚后3个月有效,有至少2页空白页,并为近10年内签发。
3.请提供护照上所有获得的有效或过期的签证的复印件以及护照上使用页的复印件 .
4.一张护照尺寸照片
5.请参考网站照片要求一份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涵盖整个克罗地亚停留期间,最低保额为30000欧元。保险必须涵盖由于身体紧急医务治疗和紧急住院治疗及遗体的遣返费用。申请人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必须提供第一次在克罗地亚停留期间符合上述要求的保险。
6.居住在中国的其他国籍公民须提供在中国的长期居留许可证明。中国公民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所有页的复印件。
7.交通及担保返回居住国的证明:往返机票预定单,大巴或者船票;如果是租车旅行,请提供司机的驾驶证和租赁证明。如果申请人前往第三国旅行, 须提供行程单(旅行客票等)
8.在克罗地亚停留目的证明:被授权的旅行社签署的确认函旅行计划和旅行成员的名字旅行团付费证明酒店预约单或其他住宿证明私人住宿证明附有在克罗地亚每天酒店详细的行程单租船/快艇的证明等
9.在克罗地亚停留期间足够的资金证明和提供返回所居住国或前往第三国家旅行证明材料克罗地亚停留期间每天70欧元如果为第三国家国籍的申请人提供以付费的旅游产品或类似材料证明,那么在克罗地亚停留期间每天30 欧元。所需材料可以包含: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退休工资单,奖学金证明等。
10.您最近3个月银行账单,对账单上须有余额及往来记录。
11.在职证明或在学证明在职人员-在职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有公章。公司工作单位出示的证明信原件(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件)。证明信须用正式公函纸书写,相关领导签字,写明日期并加盖公章。内容须包含: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电话及传真号2) 证明信签字人的姓名,职务3) 申请人姓名,职务,薪资及工作年限4) 准假证明学生: 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盖章及签字,内容须包含:学校的地址,电话准假时间签署信函的学校领导的名字,职位退休人员-退休证明 及正常收入证明。无业人员若已婚提供配偶的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结婚公证书并经当地外交部认证。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2.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证申请可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递交,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父母为法定监护人),须由外交部认证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文件, 须由外交部认证。如果申请人未成年并单独或与父母双方中的一位共同旅行,另一方父母/法定监护人须提供同意旅行的公证书,该公证书须说明父母或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在克罗地亚停留的时间,同意出行的时间,父母/法定监护人的签字并由经外交部认证。上述材料有效期不能超过三个月
地址:三里屯外交人员办公楼2-72 电话:010-65326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