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办理
签字类型
申根签(个人旅游短期签证)
签证费用及有效期
申根签证:
445(60欧元)
(逗留不超过90天)
六岁到12岁以下的儿童:260(35欧元)
6个月内不超过90天
费用一律不退。
居留许可:
1,435人民币,或1,430丹麦克朗。
费用一律不退。
*
服务费:除签证费外,在北京、上海、广州递交的申请人,每人还需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88元(含税)。在杭州、南京、沈阳、成都、济南和重庆递交的申请人,每人需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95元(含税)。
更多收费标准,请参考英文版面(2017年1月4日更新):
http://kina.um.dk/en/travel-and-residence/fees
豁免收费
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可免收签证费:
1.6岁以下的儿童。
2.出行目的为学习或教育培训的学生、研究生及其随行的老师。
3.出行目的为科学研究的第三方国家的研究员。具体解释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5年9月28日的 2005/761/EC号建议。
4.非营利组织的代表,其年龄为25岁或以下,参加由非营利组织举办的研讨会、会议、体育文化或 教育活动。
根据汇率收取的签证费和服务费将随汇率变动有所调整
所有费用一经交纳将不予退还。
除签证费外,在北京,上海,广州递交的申请人,每人须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90元(含税).在杭州、南京、沈阳、成都、济南和重庆递交的申请人,每人需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97元.(含税)
所有费用须以现金支付
您可选择使用快递服务将您的护照寄回,每人须另支付人民币50元(含税)
最常见的免交签证费用的申请类型为:
- 欧盟成员国成员的妻子和孩子(除非有特殊情况,丹麦人不在此类型下)
- 学生在申请时提供证明,证明在国内和丹麦的学习研究是紧密相连的。
符合以下条件,签证费可能被免收:
- 6岁至12岁的儿童。
- 持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的申请人。
- 参加由非营利组织举办的研讨会、会议、体育文化或教育活动,年龄为25岁或以下的申请人。
如果你符合以上任意一种情况,请你在提交你的签证申请前给离你最近丹麦使领馆发电子邮件提出此要求。
北京(同时也管辖重庆领事馆):bjsambvisa@um.dk
上海:shagklvisa@um.dk
广州:cangklvisa@um.dk
签证材料:
详细准备材料请参考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tourist_checklist.html
签证流程:
第一步:
签证申请中心接收申根签证和丹麦居留许可的申请。
第二步 :
递交申请前,请确认你的出行目的是否明确
第三步:
请点击“关于您的签证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allaboutyourvisas.html了解不同签证类别的详情。
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allaboutyourvisas.html
第四步:
请确保您到签证申请中心前已阅读有关安全条例的公告
签证和居留许可
这里简要介绍了丹麦签证和居留许可的申请手续和步骤。请您在申请之前详细阅读所有的信息。
在前往丹麦和申根国家之前,中国公民需要持有有效签证。
丹麦签证的申请程序与申根签证的步骤一致。
若在签证上没有特殊注明,在持有丹麦或者其它申根国家颁发的签证的情况下,旅行者可以在申根区自由活动。
您可以在中国的九家丹麦签证申请中心申请丹麦申根签证。
申根签证规则
什么是申根签证?
为了有效地管理出入丹麦和其他申根国的人员,一些特定国籍的人们在进入丹麦或其他申根国前都需要先获得申根签证。所以申根国家决定采取一致的签证申请政策。
申根签证是由丹麦或是其他申根国家签发的签证,如果签证上面没有特殊注明,此签证持有者可以在申根国家地区自由活动。请看本页右侧申根国家名单。
签证的最长停留天数为90天。关于如何读懂您的签证,请您查看这里。
谁必须申请签证?
所有的中国人在进入丹麦或其他申根国之前都要求获得签证。签证的种类根据停留的长短和访问的目的而不同。如果是其他国籍的申请人,请点击此处查看需要签证的国家名单 > 阅读这里。
如果你已经持有其他申根国颁发的某些种类的居留许可或者再次入境许可,你进入丹麦或其他申根国是不需要签证的。
如果你持有在欧盟自由移动法律框架下颁发的居留卡,你进入丹麦时也不需要签证。居留卡可以是像信用卡大小的塑料卡也可以是贴在你的护照里的居留许可。
请注意,即使你持有短期的申根签证,是否被允许入境仍然由移民边检部门决定。拥有了签证并不能保证你一定能进入申根国。
申根签证由以下国家授权批准: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
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 如果您需要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签证,请到丹麦签证中心来递交签证申请。
自2020年1月起申请申根国家签证者可提前6个月提交申请,统一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
去哪申请申根签证
丹麦签证中心
无需预约,申请人可以直接把申请材料递交到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杭州,济南,南京和沈阳的九家丹麦签证中心。签证中心的信息:
http:// www.denmarkvac.cn
在获得约见的前提下,签证申请人才能到丹麦驻北京大使馆、丹麦驻上海领事馆或丹麦驻广州领事馆提交签证申请。
签证中心向您提供的服务有:
- 简单快捷的服务
- 工作日早八点至下午三点的开放时间
- 基本不用排队
- 提供有偿的复印和照相服务
- 提供表格填写和申请材料咨询服务
- 提供申请状态查询服务,可以查看您的申请何时受理。
- 护照返回申请人时可选择快递护照的服务
所有签证申请(包括所有类型的居留和工作许可)将通过VFS全球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沈阳、成都、济南、杭州和南京所设的“丹麦签证申请中心”接收和返还。所有关于签证签发的决定仍由使领馆作出。
重庆、沈阳、成都和济南的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的签证申请将被送往至北京的丹麦驻华大使馆,由使馆处理,处理完毕后再从北京返还申请中心。因此,请预留至少3周的申请受理时间。
我们建议申请人在计划出行前至少一个月提交申请,以使如期获取签证。为了更快取到护照,我们建议申请人在重庆、沈阳、成都和济南的签证中心递交材料时候选择签证中心提供的护照快递服务并支付快递费用,但对此不作要求。如此,签证申请在北京的丹麦大使馆受理完毕后,相关文件可直接由北京快递给申请人,而不是邮寄到相应的签证中心。
我应该去哪个申根国家申请我的签证?
您必须申请您主要停留国的签证,即你在哪一国停留的天数最多,就应该去该国的使领馆或签证中心申请申根签证。如果是所有国家的停留天数一样,那么就去第一入境国申请签证。
例如:如果您在丹麦开会停留4天,接着再去瑞典开会2天,那么您就应该去丹麦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如果您在丹麦开会停留4天,接下来在瑞典也开会4天,因为丹麦是您的第一入境国,那么您仍应该去丹麦签证中心申请签证。如果您在丹麦开两天会,在瑞典开四天会,您的主要停留国是瑞典,那么就应该申请瑞典的签证。
严正声明:任何不遵守以上条例及规则的行为是非法且不被容恕的。
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持有者不需要申请申根签证。
公务护照(包括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的签证申请需通过中国外交部主管部门送签。
普通护照持有者需根据规定由本人亲自到丹麦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冰岛的签证
丹麦驻上海和广州领事馆同时代表冰岛,因此上海和广州的签证申请中心也接收去往冰岛签证的申请。冰岛在北京设有使馆,因此相关签证请直接递交到冰岛使馆。
格陵兰和法罗群岛
若您需要申请去往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的签证,请到到丹麦的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其它申根国的使领馆不能颁发去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的签证。
香港和澳门的申请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者请将申请提交至芬兰驻香港领事馆。
蒙古的签证申请人
自2014年8月起,在蒙古的签证申请人可以把申请材料亲自交到德国驻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的大使馆。因此,在蒙古国递交的丹麦签证申请程序必须遵从德国签证申请规则与要求。
申请人必须根据德国使馆给出的材料清单准备丹麦签证申请所需的所有材料。请访问德国驻乌兰巴托使馆的网站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请注意在德国驻乌兰巴托使馆申请丹麦签证时,根据德国法规,邀请信必须通过公证认证。
如果需要了解申请程序,请您联系德国驻蒙古国的大使馆或丹麦驻乌兰巴托领馆。
联系方式:
地址:Baga Toiruu-2 Negdsen Undestnii Gudamj, Ulan
Bator 14201, Mongolia
邮箱:info@ulan.diplo.de
电话:+976-11-319739
传真:+976-11-323905
网址:http://www.ulan-bator.diplo.de/
签证处工作时间:周一和周三14:00 – 16:00(需要预约)
丹麦驻蒙古国乌兰巴托领馆联系方式
地址:Central
Tower, 15th floor, 2 Sukhbaatar Square, SBD-8, Ulaanbaatar 210620a, Mongolia
电话:+976 11-312625, +976 77 21 26 25
传真: +976 11-312175
邮箱: Saranchimeg@mcs.mn
申请居留许可(长期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到丹麦驻北京大使馆、丹麦驻上海总领事馆、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或丹麦驻重庆总领事馆提交申请。德国驻蒙古国的大使馆不接受丹麦居留许可申请。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居留许可,请您看丹麦移民局的网站:http://www.nyidanmark.dk/en-us/
了解哪些国籍的申请人需要事先经过签证信息系统检验的
如果想了解哪些国籍的申请人需要事先经过签证信息系统检验的,请点击此处,即附件16 (Annex 16)。
如何申请申根签证
只需遵循如下4步申请流程:
步骤1-下载或打印“材料清单一览表”。您可以在本页“短期签证(最长停留90日)申请”和“居留许可(停留90日以上)申请”处找到。
“材料清单一览表”提供了申请签证所需的全面的材料要求和表格下载。
步骤2-准备所有所需材料
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备齐所有提到的材料。
丹麦驻华使领馆要求申请人提供有效护照信息页(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及任何申根国家的签证及盖有过去三年内出入境章的护照页)的彩色复印件,无需提供空白护照页的彩色复印件。其他的支持材料仍要求有彩色复印件。
步骤3-递交申请
仔细检查您所准备的所有支持材料。将这些材料按材料清单上的顺序整理好后,由本人亲自递交到丹麦签证申请中心。签证受理大约为5-11个工作日。
申请人必须根据材料清单上备齐所有签证申请的必需材料。由于公证程序需要2-14个工作日,因此请着重查看清单上任何要求公证认证的材料。如递交申请后,不能在5天之内提供签证受理所需的材料,将可能导致拒签。所有缺失材料必须同时提交。
步骤4-签发签证
签证申请受理完毕后,丹麦签证申请中心将会与您联系。在五个工作日内,您无需联系我们。如果一旦发现您的申请有材料缺失或需要补充更多信息,我们会主动与您联系。
当您领取签证时,请携带由签证申请中心开具的申请凭证。
弹性时间
根据2010年的欧盟签证法规,丹麦的相关外事机构会在您签证的有效期上再增加15天的“弹性时间”。也就是说,基于您邀请函或派遣信上所提及的时间,我们将会多给您15天的签证有限时间。
注意:签证有限期不等同于居留期限。
例如:您递交了一个为期10天的签证申请,使馆会给您一个为期15天的“弹性时间”,因此签证的有限期限将会总共覆盖25天的时间。但是,请注意,有效的居留期限仍是您所申请的10天。
短期签证(最长停留90日)申请
表格:
请在这里下载申请表 > 请点击这里 ( 英文 )
请在这里下载申请表 > 请点击这里 ( 丹麦语 )
请在这里下载申请表 > 请点击这里 ( 英文 / 中文 )
如需了解常见错误,请阅读此处。
费用明细请点击这里
申根商务签证:
去往丹麦进行商务访问或参加科技文化类的会谈,请申请商务签证。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须提供邀请函或其他支持材料,以证明您参与商务或科技会谈出行目的。
下载商务签证材料清单: PDF
如
需了解常见错误,请阅读此处
申请探亲访友签证:
去往丹麦是看望亲戚家人或朋友,请申请探亲访友签证。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须能提交相关的文件证明亲属或朋友关系。
下载探亲签证材料清单:PDF
如需了解更多常见错误,请阅读此处
文化/体育活动签证:
去往丹麦参加文化或体育项目,请申请文化/体育项目签证。
下载文化/体育项目签证材料清单:PDF
如需了解常见错误,请阅读此处
个人旅游签证:
若申请人自己规划赴申根旅游行程而且未参加ADS旅游团,则需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下载个人旅游签证的材料清单:PDF
如需了解常见错误,请阅读此处
ADS和STV旅游签证
ADS 旅游签证:
ADS即中丹两国签定的《旅游目的地国协议》,它使中国公民能够前往丹麦和其它申根国家旅游观光。
根据旅游目的地国协议,备案过的旅行社可以为参团申请人代为递交签证申请,每个旅行团至少要有5名成员,且必须另有领队陪同。在旅游团各团员共同出入申根成员国(即从进入申根国到离开申根国整个过程都要以团队形式旅行)的前提下,持有此类签证可以在申根国境内停留不超过30天,并按预先安排的路线进行观光旅游。,另外,参团的费用必须涵盖酒店和交通的费用,整个行程必须以一个总的参团价来报价。ADS旅行必须由中国和丹麦的旅行社一起协调定制的。这两类旅行社必须是经过丹麦驻中国的使领馆和在哥本哈根的丹麦移民局共同授权认证过的旅行社。 ADS签证由旅行社出面提交申请,不接受个人的申请。请注意,做为正常的签证申请的一部分,使领馆在必要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交额外文件,同时也有权要求随团的个人接受单独面试。
STV旅游签证:
STV,即“补充条款的旅游签证”。备案过的旅行社可以为个人或团队递交个人旅游的签证申请。持有此类签证可以单次出入申根区,并至多停留30天。前提是,申请人必须通过备案过的旅行社购买行程套餐。行程套餐至少应包括交通与住宿费用。另外,此类签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必有导游陪同。
下载 ADS 旅游签证的材料清单:PDF
如需了解常见错误,请阅读此处
居留许可(停留90日以上)申请
居留许可的申请
去丹麦留学,与家人团聚或工作(包括互惠生)等停留时间超过90天的申请人需要申请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的申请在中国递交后,将由丹麦移民局或丹麦劳动就业署受理。
居留许可申请人必须进行生物信息采集,即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同时,必须到现场接受照片,指纹和个人签名的采集。
第三国的申请人将先长期签证进入丹麦,并在进入丹麦境内之后申请含有个人生物信息的居留卡。
在哪里以提交申请居留许可
北京、上海、杭州和南京的申请者 : 无需预约直接送到丹麦签证中心
成都、济南、沈阳、重庆、广州的签证中心:一般申请无需预约,但对于超过(含)五个人的团队申请,请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签证中心。
联系方式请见文末“联系我们”,或访问http://www.denmarkvac.cn/
广州签证中心:
需了解地址及开放时间,请访问http://www.denmarkvac.cn
如何申请居留许可
1. 根据去往丹麦的目的填写相应的居留许可申请表,请参照丹麦移民局的填表说明下载并填写相应申请表,点击此处。
2. 当递交居留许可的申请或者居留许可的延期申请之前,你需要先申请一个受理号并在线支付相关费用点击此处了解详情。
3. 请注意,申请人在递交居留许可之前应先直接支付此费用给丹麦移民局。除此费用之外,申请人在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还需另行付费。
需要进一步了解其他相关的费用信息,点击此处。
4. 在递交您的申请前,请根据申请表格上的所需材料清单,确保您已备齐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
5. 当递交您的申请时,请确保提供材料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核实完复印件的真实性后,支持材料的原件会即时退还给您。
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请带上申请表格和支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都需要)
材料要求 :
• A4 纸大小
• 单面复印
• 不能装订
材料的排列顺序必须按照以下的顺序 :
1. 申请表格
2. 护照复印件 (包括护照信息页以及护照中有盖章的和签证页都需要复印)
3. 移民局付费凭证
4. 支持材料复印件
幼童的居留许可:
若申请人是幼童,我们建议在递交申请时携带一张幼童近照,以备现场照相失败时使用。该照片应该满足相关照片的规定(点击此处了解更多信息).
面试:
面试一般是针对于计划在丹麦参加民办高等中学或青少年学习项目、互惠生项目或某些特定工作的申请人;其他申请人也有可能被要求参加面试,但并不是所有居留许可的申请人都需要参加面试。
在中国境外递交的申请:
如果您的居留申请已被批准,请您备齐以下要求物品前往丹麦有关代表机构获取您的居留许可:
1.申请人的普通护照
2.两英寸彩色照片
3.申请费
4.护照首页信息业复印件
在中国境内递交但在第三方国家签发的申请:
持有第三国居留权的申请人也可在中国境内递交拘留许可申请,并可选择将申请结果发送到其他丹麦使领馆进行签发。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提供护照原件,然后可由使领馆交还给申请人,以方便其归国所需(注意:不能由签证中心交还护照原价)。
签证收费
在这个页面,您可以看到申请丹麦签证和居留许可的费用。请注意,不管您是否拿到签证,所缴纳费用恕不退还。
项目
费用/人民币/个人
(此费用不包含签证中心收取的服务费)
签证费
60欧元,或等值人民币,或445丹麦克朗 (6-11岁儿童为35欧元,或等值人民币,或260丹麦克朗)。
费用一律不退。
居留许可
1,435人民币,或1,430丹麦克朗。
费用一律不退。
* 服务费:除签证费外,在北京、上海、广州递交的申请人,每人还需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88元(含税)。在杭州、南京、沈阳、成都、济南和重庆递交的申请人,每人需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95元(含税)。
更多收费标准,请参考英文版面(2017年1月4日更新):http://kina.um.dk/en/travel-and-residence/fees
豁免收费
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可免收签证费:
- 6岁以下的儿童。
- 出行目的为学习或教育培训的学生、研究生及其随行的老师。
- 出行目的为科学研究的第三方国家的科研人员。具体解释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5年9月28日的 2005/761/EC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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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符合以上任意一种情况,请你在提交你的签证申请前给离你最近丹麦使领馆发电子邮件提出此要求。
北京(同时也管辖重庆领事馆):bjsambvisa@um.dk
上海:shagklvisa@um.dk
广州:cangklvisa@um.dk
联系我们
北京-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13号院1号楼703室(海隆石油大厦)邮编:100027 查看位置
温馨提示:
请配合大厦前台物业人员登记,以方便您找到中心楼层。
申请受理时间: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6-10-8405963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http:// infopek.dkcn@vfshelpline.com
请注意,团队签证申请须在当日截止申请受理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递交,否则不予接受。
沈阳-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61号沈阳财富中心A座4层3号,邮政编码:110000查看位置
温馨提示: 请配合大厦前台物业人员登记,以方便您找到中心楼层。
申请受理时间: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6-24-8291935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jvac.shenyangchina@vfshelpline.com
请注意,团队签证申请须在当日截止申请受理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递交,否则不予接受。
济南-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150号中信广场5层,邮政编码:250000查看位置
温馨提示: 请配合大厦前台物业人员登记,以方便您找到中心楼层。
申请受理时间: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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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jvac.jinanchina@vfshelpline.com
请注意,团队签证申请须在当日截止申请受理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递交,否则不予接受。
上海-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3楼 邮编:200002 查看位置
申请受理时间: 0800至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21-6596581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sha.dkcn@vfshelpline.com
杭州-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A座702室 邮政编码:310000查看位置
申请受理时间:0800至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571 – 2823191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jvac.hangzhouchina@vfshelpline.com
南京-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新地中心5层,邮政编码:210000查看位置
申请受理时间:0800至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25—5180123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infojvac.nanjingchina@vfshelpline.com
广州-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楼217 室 查看位置
申请受理时间: 0800至1430(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至1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20-3868130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至1500
电子邮件: infocan.dkcn@vfshelpline.com
如递交五人或以上的签证申请,请预约团队申请递交时间。 团队申请预约请发送邮件至:gzgroup@vfshelpline.com
重庆-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35号J.W.万豪酒店写字楼,海航保利大厦33-F邮编:400010查看位置
申请受理时间: 0800 至 1500 (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 至 1500 (周一至周五)
信息咨询电话: 023- 6370279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 至 1500
电子邮箱:infojvac.chongqingchina@vfshelpline.com
如递交五人或以上的签证申请,请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发送电子邮件或致电我们预约团队申请递交时间。
成都-丹麦签证申请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11号门牌15-18,邮政编码:610000 查看位置
申请受理时间: 0800 至 1500 (周一至周五)
领取护照时间: 0800 至 1500 (周一至周五)
信息咨询电话: 028-6769381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 至 1500
电子邮箱:infojvac.chinachengdu@vfshelpline.com
如递交五人或以上的签证申请,请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发送电子邮件或致电我们预约团队申请递交时间。
丹麦驻北京大使馆
周二和周四上午09:00-11:00,使馆只接受经过电子邮件bjsambvisa@um.dk 预约过的签证申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 邮编: 100600
电话:+86 (10) 8532 9900
传真:+86 (10) 8532 9936
电子邮件: bjsambvisa@um.dk
签证处: 周二和周四,09:00-11:00
只接收通过电邮方式bjsambvisa@um.dk并领事同意接收的签证申请。
丹麦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 长宁区 延安西路2201号 上海国际贸易中心31层 200336
电话: +86 21 8025 0600
传真: +86 21 6209 0878
电子邮件: shagklvisa@um.dk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6:30
签证处: 周二和周四,09:00-11:00 (取签证10:00-11:00)
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酒店商务楼 1578室 510015
电话:+86 (20) 2829 7300
签证咨询电话:+86 (20) 2829 7339
传真: +86 (20) 8667 0315
签证处传真:+86(20)8626 6097
电子邮件: cangkl@um.dk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7:00
签证处: 周一到周四,10:00-15:00,周五,10:00-14:00
签证咨询时间: 周一到周五14:00-15:00
* 通过丹麦签证中心递交的签证申请,申请人将会支付签证服务费,此费用由丹麦签证中心收取。除签证费外,在北京,上海,广州递交的申请人,每人须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88元(含税)。在杭州、南京、沈阳、成都、济南和重庆递交的申请人,每人需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95元(含税)。 所有费用一经交纳将不予退还。
如果需要了解申请申根签证的信息,可以在“旅行和居住”里找到相关信息,而如需要了解去哪里提交签证申请,请访问签证申请中心的网站http://www.denmarkvac.cn/chinese/index.html
特别提醒:
1. 请注意,所有签证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递交签证申请时,护照要在签证到期后至少有3个月的有效期。请注意,丹麦王国驻北京大使馆、丹麦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和丹麦王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不接受护照加页。如果您的护照没有空白页贴签证,您须在递交申请前更换一本新护照。
2. 北京,成都,沈阳,济南,重庆,上海,杭州,南京,和广州丹麦签证申请中心的护照返还时间为8:00至15:00。